补贴对象
补贴对象
根据《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以下对象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(含培训费补贴和鉴定费补贴。
1、本市户籍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人员:
·失业人员、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;
·在职从业人员(其中也包括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、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);
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;
·其他按有关规定批准的人员,如本市接收的退役士兵等。
2、外省市户籍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的以下人员:
·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来沪从业人员;
·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的毕业学年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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